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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通知
关于组织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纳入教学能力培养计划青年教师任课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8-06-05 11:05   审核人:

各学院:

为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以适应高水平大学的建设要求,进一步做好广州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根据《广州大学关于修订<广州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办法>的通知》(广大〔2017〕198号)要求,现组织相关单位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纳入教学能力培养的本单位辖内青年教师(名单见附件)进行任课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16-19周,审核内容包括培养过程材料、验收课两项,具体安排需提前向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报备。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青年教师提出本科教学任课资格审核申请

青年教师向培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作手册(青年教师篇)1本(青年教师手填,不少于32大节)及听课信息汇总表1份(青年教师培养用表5);

2.工作手册(导师篇)1本(导师手填,含试教2次及试讲、说课若干次,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3.广州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表(督导委员用)2份(教学督导委员填写并签名,试教2次);

4.教学设计2份(青年教师撰写,导师签字,试教2次);

5.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完成情况表一式2份(青年教师培养用表4,青年教师填写,其中“教学能力培养执行情况”以总结形式附于表后,不少于3000字);

6.验收课(20-30分钟)及教学设计一式5份。验收课教学内容原则上为拟授课程内容,讲授内容应为20-30分钟内所需要的相对完整的教学节段,教学过程要求有较完整的教学环节。

二、培养单位组织本科教学任课资格审核工作

1.培养单位成立本科教学任课资格审核小组,配备工作秘书专人1名,制定审核工作日程表(任课资格审核用表1),于审核前一周向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报备。

本科教学任课资格审核小组由5人组成,成员包括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和教师同行。审核小组成员的职称原则上须在副高职称及以上。青年教师导师不得担任审核组成员。

2.审核小组审查本单位辖内的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材料(即青年教师提交材料的1至5项),培养过程符合要求且材料合格者,则安排验收课审查;否则不得安排验收课,视为“审核不通过”。

3.培养单位对通过材料审核者安排验收课审查,原则上同一单位多名青年教师的应集中进行。授课形式公开,在正规课室进行,允许旁听;审核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全程参与。

具体审查环节安排:①导师和青年教师分别介绍指导和被指导的情况(不超过5分钟);②青年教师讲授验收课(20-30分钟),审核小组成员点评;?审核小组成员独立评价,根据讲授情况与教学设计方案填写《广州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验收课评价表》(任课资格审核用表2)。

4.审核小组综合审议青年教师的本科教学任课资格,集体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审核结果为“通过审核”或“不通过审核”。“通过审核”者须满足同意得票数不低于参加人数三分之二的条件。审核结果填写在《广州大学本科教学任课资格审核表》(任课资格审核用表3),一式2份,审核小组成员均须签名,培养学院加盖公章。

5.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督察工作组对各学院本科教学任课资格审核工作进行督察。

6.7月13日前,培养单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①青年教师提交材料的1至6项;②任课资格审核用表2、3。

附件:

1.青年教师培养用表4-5

2.任课资格审核用表1-3

 

 

 

 

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18年6月5日

附件【教务【2018】101号关于组织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纳入教学能力培养计划青年教师任课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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